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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欧盟《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》(PPWR)正式实施的内部合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8-27 所属栏目:公司公告

本公告由沃虎国际速运正式发布,请相关方按公告内容执行。

尊敬的客户及合作伙伴:

欧盟《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》(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, Regulation (EU) 2025/40,以下简称"PPWR")已于2025年2月11日生效,并自2026年8月12日起在欧盟27个成员国及英国北爱尔兰正式全面执行,全面取代实施近30年的旧版《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》(94/62/EC)。

PPWR由"指令"升级为"法规",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,无需各国转化立法,形成了统一的欧盟市场准入门槛。只要我司产品以任何形式投放欧盟市场,无论是否在欧盟设有实体,均受该法规管辖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PPWR覆盖所有材质(塑料、纸、玻璃、金属、木材、复合材料等)、所有类型的包装:

  • 销售包装: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

  • 组合包装:彩盒、外箱、收缩膜、内托等

  • 运输包装:瓦楞纸箱、泡沫、缠绕膜、托盘等

  • 电商包装:快递袋、填充物等

无论空包装、产品包装还是电商包裹,一律纳入监管。

二、2026年8月12日起必须立即满足的核心要求

1. 有害物质管控(Article 5)

  • 四项重金属:所有包装中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的浓度总和≤100 mg/kg

  • PFAS(仅食品接触包装)

    • 单一PFAS(非聚合物)≤ 25 ppb

    • PFAS总和(非聚合物)≤ 250 ppb

    • 总氟(含PFAS聚合物)≤ 50 ppm;若总氟>50 ppm,须向下游提供氟含量证明

  • 同时须满足REACH附录XVII及食品接触材料法规(EC) No 1935/2004要求

⚠️ 特别提示:PFAS管控不设库存消耗过渡期,食品接触包装PFAS超标将被海关直接拦截。

2. 可回收性(Article 6)

自2026年8月12日起,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必须具备可回收性。2030年1月1日起,可回收等级分级(A/B/C/D)强制实施,低于C级(回收率<70%)的包装将禁止上市

3. 技术文档与符合性声明(Article 38/39)

  • 制造商须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完成合格评定

  • 编制技术文档,出具欧盟符合性声明(EU DoC)

  • 保存期限:一次性包装5年,可重复使用包装10年

  • 主管机构要求时,须10个工作日内提供

4. EPR生产者责任延伸注册

  • 须在每个欧盟成员国分别完成EPR注册

  • PPWR没有统一的欧盟注册平台,注册号不可跨国通用

  • 非欧盟企业必须书面委托欧盟授权代表(AR)履行相关义务

三、风险警示:违规罚款与费用承担

⚠️ 特别警示——违规发货可能面临巨额罚款,且罚款账单可能延迟数月才下达。

  1. 罚款滞后性:欧盟各国执法机构对PPWR违规的处罚并非即时开具罚单。根据已生效案例经验,海关抽查、市场监察或平台合规审查发现的不合规包装,其正式罚款通知书可能在发货后3~6个月甚至更久才通过欧盟授权代表或进口商转达至我方。因此,即使当前批次顺利通关,不代表未来不会追责

  2. 费用无条件由发件人承担:凡因包装不合规(包括但不限于有害物质超标、可回收性不达标、缺少技术文档或DoC、EPR注册缺失或无效)导致的任何罚款、滞纳金、行政处理费、销毁费用、退运运费及第三方索赔,一律由该批货物的实际发件部门/发件人无条件全额承担。发件人不得以“已通过海关”“收货人已签收”“账单下达过晚”等理由拒绝或推诿。

特此公告

沃虎国际速运

2026-08-27